明代筑城参考价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五百六十五》 ○南京兵部等衙门尚书黄克缵等奏修筑浦口城工浦城筑于洪武四年隶以五卫贮以三仓为南京保障弘正以来水势侵啮南城尽圯今议依山补筑只围应天卫及三仓在内而龙虎武德横海三卫移入三仓隙地共计应筑城九百七十三丈根脚挖阔七尺深六尺荒石四层条石六层中用钉钩灌以灰浆砌砖三十七层高二丈每丈科银三十八两九钱五厘通共九百七十五丈大约用银三万八千一十两有奇又估作南门及小城门二座便门一座瓮城一座水洞大小十座筑堤九百二十六丈以上数项应费银一万一千五百两有奇拆军民房一百一十三家与迁移银四百七两九钱择于本年八月初十日兴工共估该费银五万九百二十两有奇以兵户工三部均出而台臣月轮一人监督之用之有馀将旧城一千六百馀丈接工修理此事三奉 明旨今参公论度形胜似断断有可成之功故缵等以闻

汝阳县 明嘉靖四十年(1561年),知县安守鲁在土城之外易以砖表,计重修城垣669丈3尺,用砖24.6万块,值银768两,用石灰12万公斤,值银92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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