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兵饷资料摘录

《晚清财政与社会变迁》一书第36页上对清嘉庆时期的军费记录,绿营一千二百万零八万九千一百五十两,驻防八旗五百一十五万八百八十八两,京师八旗估算与驻防八旗相当,也取五百万之数;同一书的第389页,为了减轻庚子赔款带来的财政压力,剪掉虎神营、骁骑营、护军营的加赠津贴140余万两。

《中国清代外债史资料 1853-1911》一书第919页中,英夷萨道义提出,鉴于旗兵没有什么军事价值,可以停止发给旗兵饷银,改发带有5.5%利息的债票。仅只北京一地的饷银既有五百七十六万两,其他各省的旗饷尚不在内。


《中国工商稅收史资料选编第 8 卷》的第145页上有写,“京师旗营加饷,光绪十一年,薜允升上"练旗兵,固根本"之奏,户部议令各省,就报部兵勇饷三千四百万两之数,各省各裁节至三十万两,为加练旗兵之用。此款由光绪十二年起,各省拨解总额为一百三十八万三千两。”由于我没有下载到这本书,所以,只把这条信息先列出来,等以后核实。

2020年6月17日补充:

《晚清经济史事编年》第516页1886年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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